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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创设票据互换工具 提高银行永续债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24日晚间发布消息称,为提高银行永续债(含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可以使用持有的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入央行票据。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将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银行永续债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常备借贷便利(SLF)和再贷款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

这无疑为银行永续债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流动性保障。今日,首单银行永续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将发行和簿记建档,发行期限为1月25日至1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为保障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银行需要有充足的资本金,永续债是银行补充一级资本的重要渠道。央行票据互换工具可以增加持有银行永续债的金融机构的优质抵押品,提高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增强市场认购银行永续债的意愿,从而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为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创造有利条件,也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至于如何开展央行票据互换操作,据该负责人介绍,央行票据互换操作采用固定费率数量招标方式,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公开招标。中国人民银行从中标机构换入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同时向其换出等额央行票据。到期时,中国人民银行与一级交易商互相换回债券。银行永续债的利息仍归一级交易商所有。

央行票据互换操作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互换的央行票据不可用于现券买卖、买断式回购等交易,但可用于抵押,包括作为机构参与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抵押品。央行票据期限与互换期限相同,即在互换到期时央行票据也相应到期。在互换交易到期前,一级交易商可申请提前换回银行永续债,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提前终止交易。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央行票据互换操作为“以券换券”,不涉及基础货币吞吐,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是中性的。

目前,央行票据互换操作可接受满足下列条件的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一是最新季度末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二是最新季度末以逾期90天贷款计算的不良贷款率不高于5%;三是最近三年累计不亏损;四是最新季度末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五是补充资本后能够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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