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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信用评级公司可正式进入我国 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外资信用评级公司可以正式进入我国,开展信用评级业务了。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对美国标普全球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予以备案。同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称,接受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的注册。这标志着标普已获准正式进入中国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指出,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是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评级机构的引入,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配置多元化人民币资产的诉求,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评级行业评级质量改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总经理、债券承销业务线负责人王超男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信用评级是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于缓解信息不对称、保护投资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对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很大帮助,有利于完善整个评级行业的技术体系,提高评级质量,促进金融风险有效识别。”王超男称。她认为,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也是债券市场和金融市场开放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更多境外投资者正在进入,但是境外投资者对于境内市场还缺乏了解,引入境外评级可以帮助境外投资者更快更好地熟悉境内市场,吸引更多境外投资机构。

“引进来”的同时还有“走出去”。在王超男看来,在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后,国际评级机构能够更多地接触中国企业,让更多国际投资者了解中国企业,也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向国际金融市场。据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支持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且符合条件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此前指出,不断推进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开放。目前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法律实体,交易商协会正在开展注册评价工作。完成注册评价后,相关国际评级机构即可开展评级业务。

同时,加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并行不悖。中国人民银行指出,将加强信用评级监管,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围绕改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引导市场预期等方面,充分发挥信用评级的作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公告,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800万美元,业务范围包括信用评级、资信评估、资信调查、资信评级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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