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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建议偷手机判10年 捡到手机不还判五年

提到格力董明珠,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近日有消息称,在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接受记者采访时,董明珠建议偷手机判10年,捡手机不还应受刑法惩罚,引起广泛关注。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现在手机通讯已经人人必备,里面还有很重要的个人东西,比如手机信息和银行(卡)并列的物品。对于手机遗失或被偷,董明珠建议偷手机判10年,或拾得他人遗失手机拒不归还,应由刑法给予更严厉的惩罚,大家认为合理吗?

格力董明珠

3月12日消息,“偷手机判10年,捡到不还判5年。”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董明珠在3月7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小组会上建议立法,对偷窃手机、捡到手机不还者追究刑事责任。

她解释到,现在手机在我们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手机上有很多功能,特别是很多手机都绑定了银行卡,所以丢失手机应该无偿退还。

“偷要判10年,捡到不交判5年,这个社会就稳定了,我们立法也好,做一些制度建设也好,一定是为大众服务的,它在日益完善。”董明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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