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制度仍需创新 增强创新吸引外资手段
“MSCI可以专门设计纳入注册制上市公司的中国指数,将能吸引世界各国投资资金的被动式跟踪。”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3月13日表示,通过关于资本市场的新的制度安排,可以创新吸引外资的手段。比如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可以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吸引外资的新平台。
MSCI纳入因子可提高
刘新华表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始终引发世界各国、各个成熟市场的关注。“MSCI提升A股在其全球指数中的权重,将纳入因子由5%增加至20%,这是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首肯,是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制度安排、推进措施、路径及方式的认同。”
“欢迎MSCI继续将A股纳入其不同的指数体系中。目前看,纳入因子依然较低。相信随着市场发展,纳入因子将不断提高。”刘新华说。
他认为,我国资本市场在吸引外资进入方面,有一些突出特点。在资金路径方面,除了MSCI,还有QFII、RQFII制度,QFII目前的批准额度约为1014亿美元,RQFII的额度约为6600亿元。“相信随着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市场包容性增加,额度还会扩大。”
在探索引入外资的新方式方面,沪伦通正在积极推进中。刘新华认为,还应支持我国交易所到境外对相关的交易所投资。比如上交所可以投资巴基斯坦交易所,这样的方式建立后,巴基斯坦交易所的资金就可以通过相应的路径,依法进入我国市场。
刘新华认为,要积极引进国际成熟市场先进的规则、管理方式、标准、设计、产品等软实力。这些软实力虽然不直接带来资金,但资本市场通过引进这些新的方式、管理和标准,可以形成理念上的变化,比如更注重长期投资、依法经营、依法投资,价值投资等。
“我们在吸引外资方面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还面临一些挑战。”刘新华表示,比如法律制度安排有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改善信息披露制度
资本市场目前有哪些应重点防范的风险点?刘新华认为,资本市场的风险是常态,防范风险是永恒的命题。
“整体而言,资本市场的风险既包括规则风险,也包括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以及一些不可抗拒的突发性事件风险等。”
刘新华认为,其中最主要的是要防范制度安排不妥当带来的风险。一方面,信息披露制度的安排,有待进一步提高。注册制的试点意味着应积极地实践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制度安排。“现在的信息披露在及时性、公开性、透明性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希望通过注册制的试点,使信息披露制度安排的工作能得到有效发展。”
另一方面,在处罚制度的安排上,处罚的立法、涵盖面、有效性和及时性,都还有所欠缺。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成本很低,因此在这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修改证券法,目的也是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刘新华认为,包括退市制度的安排,目的是在制度安排上最大可能地减少或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