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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公布四则处罚决定 重拳整治投行违规情况

3月14日,香港证监会公布四则处罚决定,瑞银集团及瑞银证券香港、摩根士丹利亚洲、美林远东、渣打证券(香港)等4家机构因保荐人缺失等问题分别被处以3.75亿港元、2.24亿港元、1.28亿港元、5970万港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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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在调查中国森林及天合化工集团上市项目时,发现上述机构的保荐人缺失问题。其中,瑞银集团及瑞银证券香港涉及上述两个项目,摩根士丹利亚洲和美林远东涉及天合化工集团项目,渣打证券(香港)涉及中国森林项目。

此外,香港证监会局部暂时吊销瑞银证券香港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牌照,为期一年,令其不得为任何证券在港交所的上市申请担任保荐人。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执法行动的结果显示香港证监会高度重视保荐人的高操守标准,因为这样才能保障广大投资者和维持香港金融市场的廉洁稳健及声誉。有关的执法行动向市场传达强烈而清晰的讯息,就是我们会毫不犹疑地就失职保荐人所犯的失当行为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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