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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收购计划告吹 将会终止收购宁波宜则

往复长达20个月后,易事特收购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宜则”)还是吹了。易事特今日公告,将终止于2017年7月起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易事特表示,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二级市场大幅波动、去杠杆等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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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持续聚焦智慧城市和大数据、智慧能源,在数据中心、储能、充电桩运营上发力,系统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公司发展动力的发展战略,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查询,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兆峰、杨勇智和赵学文三人。彼时,易事特为宁波宜则100%股权开出的价码为29亿元,增值率为230.80%。

值得注意的是,宁波宜则的生产基地位于越南,通过全资子公司越南光伏、越南电池开展主营业务。易事特曾表示,标的公司的境外经营可有效规避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双反”政策所带来的影响,对于扩大标的公司在美国、欧洲市场的业务规模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回查收购方案,交易方承诺收购完成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随后第二和第三个会计年不低于4亿元和4.5亿元,而宁波宜则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分别为7048.62万元、2.49亿元和1.15亿元。

记者注意到,本次收购筹划期间,易事特前任董事长何思模曾于2018年5月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处以1.28亿元罚单。据证监会披露,何思模曾控制提出并公告“高送转”预案提案的时点,操作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和“朱琦”证券账户高位卖出易事特且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此后不久,何思模主动辞去了董事长一职,但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易事特曾获珠海国资委的驰援,公司2018年11月披露,珠海国企华发集团将通过股权受让和要约收购的方式共获取上市公司34.9%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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