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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营者禁删差评 最高罚款200万吊销营业执照

现在的人很喜欢上网买东西,最多就是看评论怎么样,如果有差评的话就会扭头走人,之后就会去看第二家。现在市场监管总局开始向大家公开征求意见,网络经营者禁删差评,关键要强化执法效力。

网络经营者禁删差评引关注

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交易和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应当接受严厉惩罚。对于当前这些网络经营者违法任何一条,最高罚款200万,以及吊销营业执照。

时下,用户评价已经成为互联网经济的一条生命线。客观准确、公平公正的好评差评,既能帮助消费者作出取舍,避免陷阱,也有助于商家的良性竞争、优胜劣汰。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大都会事先参考他人的评价,那些好评度高、零差评的商品或服务更容易受到青睐。据测算,商家每收到1条差评,订单量平均会减少10%至20%。差评太多还会导致评分下降,影响在同类商品中的排序,带来的无形损失更是无法估量。故此,一些商家往往视差评为“眼中钉、肉中刺”,欲先除之而后快。

此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的规定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删差评”已成为电商经济的一大痼疾,到了必须严加整治的时候。

网络经营者禁删差评将严惩

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不得删差评的同时,也明确制定了相应罚则。《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根据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最高可处两百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但在现实中,删差评的行为屡见不鲜,却很少有经营者因此被处罚。这在无形中助长了商家的侥幸心理,甚至滋生出付费删差评的灰黑产业链。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对法律的信仰不会自动自发形成,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实施,引导人们尊重法律、敬畏法律,进而将法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这个意义上讲,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显然不会仅限于重申不得删差评,有关部门更要以此为契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给用户评价架设高压线,通上高压电,广大商家才不会再打删差评的歪脑筋,从而把功夫用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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