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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2019免征房产税何时起执行?

最新消息,2019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俩了,公租房免征房产税,但是免征房产税什么时候起执行呢?对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将免征增值税。

公租房免征房产税什么时候执行

公告有提到关于公租房用地问题,在公租房建设期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有就是公租房是要按照建筑面积比例来免征建设和管理的土地使用税。具体情况是怎样的,这还需要去了解一下。

公告明白,对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购置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署租赁协议触及的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契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则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局部,准予在计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越年度利润总额12%的局部,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契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则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越其申报的应征税所得额30%的局部,准予从其应征税所得额中扣除。

免征房产税最新消息

公告提到,对契合中央政府规则条件的城镇住房保证家庭从中央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运营公租房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用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白,享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归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消费建立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开展规划和年度方案,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筹集),并依照《关于加快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详细管理方法停止管理的公租房。

公告提到,征税人享用本公告规则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则停止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资料、归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资料、配套建立管理公租房相关资料、购置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资料、公租房租赁协议等留存备查。公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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