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市 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国际团队负责人常征指出,《通知》主要为合格投资者带来两方面资金操作的实际便利。一是,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将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项下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项下的债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二是,同一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直接投资资金账户间,可在境内直接划转(双向)。另外,统一境外机构分别通过QFII/RQFII和直接投资境内银行间市场的,只需通过境内托管行或者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一次。
常征认为,此次《通知》将为境外投资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带来进一步的简化管理和操作便利,这将有助于吸引外国投资者加大对中国债券市场的投资力度,同时促进多元化的投资机构对中国债市进行中长期投资。投资者多元化是成熟债券市场的特点之一,引入国际投资者更可以增加国内债券市场的资金供给。
近年来,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开放进展明显,中国债券市场已经实现了面向境外投资者的全面开放。QFII、RQFII投资额度逐步提升,QFII由2003年的3.5亿美元批准额度,提高到2019年4月末的1057.96亿美元累计批准额度。
常征表示,作为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中国债市必将成为全球主流基金的主要配置市场。伴随中国债市与国际市场的深度交融,中国债券市场的投资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挖掘,市场流动性也将受到持续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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