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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要交房产税吗 买卖安置房要交什么税?

现如今,安置房已经非常普遍了,原住地被拆迁之后,政府就会补贴相应的住房来安置,这也就我们常说的安置房了。那么,安置房要交房产税吗?买卖安置房又要交什么税?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

安置房要交房产税吗?

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拆迁得来的房,正常缴税,不会加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安置房需要交的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以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安置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根据新的征税政策规定,具体税费与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还有房子的评估价、面积等情况都有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交易费:6/平方,双方;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以上这些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置房需要交纳的税,以及安置房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当然,因为各地的政策规定有所差异,安置房需要缴纳的税费以及标准都会有所不同,具体大家还是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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