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施国家六段排放标准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中新网6月7日消息,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安徽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该省于7月1日起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是否达到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可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核实。
根据《通告》,凡在2019年7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已购买(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可于2019年10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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