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1公里内禁止建化工项目
据湖北日报7月3日消息,湖北省日前发布《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力争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要从2018年底的86%升至88.6%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1.8%,力争全面消除;省控断面水质总体逐年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
湖北省将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15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关改搬转;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湖北省还将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清理取缔;完成港口、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汉江干线以及江汉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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