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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严打“炒猪”行为 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农业农村部12日发布《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对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作了具体要求。业内专家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表示,这对于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具有指导意义。

生猪产业

近期,一批专业“炒猪”团伙通过先向养殖场(户)丢弃死猪,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户)发生疫情的舆论,再大幅压低价格买猪等方式从事“炒猪”活动。农业农村部认为,上述“炒猪”行为涉嫌妨害动物防疫,严重影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破坏生猪生产秩序,严重损害养殖者合法权益。

中国生猪预警网首席分析师冯永辉表示,上述通知的出台对于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具有指导意义。他表示,“炒猪”团伙通过制造恐慌性抛售以达到低价获得生猪的目的,这会造成行业恶性循环,一方面会影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也会让生猪经纪人(猪贩子)无猪可收,进而导致他们失业。

为有力打击、有效防范上述“炒猪”行为,切实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强化疫情排查,规范做好病死猪处置;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炒猪”行为;广泛宣传动员、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在强化疫情排查、规范做好病死猪处置方面,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加大对运输、丢弃病死猪等行为的排查力度,对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要按程序报告和处理,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此外,对于被丢弃病死猪的养殖场(户),要在一定时期内对存栏生猪做好重点监测,一旦发现非洲猪瘟疫情,要及时规范处置。

在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炒猪”行为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上述“炒猪”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充分发挥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对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

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大对打击“炒猪”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团结广大养殖场(户)共同防范、及时举报“炒猪”行为,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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