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登记新规 信托受益权账户管理细则获批
事关信托受益权账户管理的各项细则终于揭开面纱。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原中国银监会印发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信托受益权账户的管理规则,加强对信托当事人的权益保护,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征求行业相关信托公司及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登”)制订了《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受益权账户管理细则》(以下简称《账户细则》),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上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批。近日,银保监会下达批复,同意施行《账户细则》。
2017年9月1日,原中国银监会颁发实施的《登记办法》正式生效,其中明确了“信托受益权账户是信托登记公司为受益人开立的记载其信托受益权及其变动情况的簿记账户”、“信托受益权账户由信托登记公司集中管理”的监管要求。
2019年7月9日,《账户细则》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施行,标志由中国信登集中管理的信托受益权账户体系建设正式启动。
《账户细则》包括总则、信托受益权账户类型、代理开户机构管理、账户业务和附则五个章节,旨在进一步满足《登记办法》对信托受益权信息登记的要求,增强信托受益权账户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提高信托受益权账户业务的可操作性。
根据《登记办法》和《账户细则》要求,中国信登将依法合规评估确定代理开户机构,本着自愿开户、账户实名、一人一户和信息保密的原则,对自然人账户、金融机构账户、金融产品账户和其他机构账户等信托受益权账户实施集中管理,忠实准确记录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及其变动情况;
同时,将强化自身及代理开户机构责任,切实保障受益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联系信息的安全,保障市场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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