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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终止收购重塑 信披问询函处于遮掩状态

宁愿取消交易也不披露关键问题,大洋电机对重塑集团的收购让人看不懂。8月1日晚,大洋电机发布公告称,因为无法满足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大洋电机决定终止收购重塑集团。

股权转让

大洋电机在公告中表示,鉴于监管部门高度关注本次交易,先后两次高标准要求公司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其中大部分信息需要重塑集团提供。重塑集团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保护其全体股东权益的考虑,无法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披露,从而导致回复无法满足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而公司作为重塑集团潜在的持股仅14.586%的股东,也无法强制要求重塑集团提供资料配合公司信息披露。综合考虑上述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公司审慎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根据公告,7月8日,大洋电机按照已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44亿元。交易终止后,交易对手方已退回公司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塑集团股东工商变更手续相应终止。

回溯此次事件,大洋电机的信息披露一直处于“遮遮掩掩”的状态。6月30日,大洋电机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与惠清京诺、鲁平京能、京隆宝罗、鹏凡之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2.6亿元收购上述四家合伙企业持有的重塑集团合计14.58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重塑集团14.586%的股权。

重塑集团成立于2015年9月,主营业务是燃料电池相关业务。2018年,重塑集团的净利润为-536.25万元。而2.6亿元的交易价格使得重塑集团净资产增值率达到了633.09%。而大洋电机本次所收购案的四家交易对手,分别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鲁楚平的弟弟鲁清平和其岳母梁兰茵所掌控。

如此定价以及关联关系自然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7月5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大洋电机就收购重塑集团股权时进行资产评估的具体参数、重塑集团营业收入、成本、费用、主要客户具体情况、最近三年业务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明确回复并对外披露。

但大洋电机在7月25日的回复中却对定价的形成未明确披露,只避重就轻地提到“重塑集团合作的主要汽车厂商包括佛山飞驰、中通客车、宇通客车、东风特汽等,为汽车厂商配套开发燃料电池客车26款、燃料电池物流车15款、燃料电池乘用车2款”。

当天,深交所再次下发关注函,要求大洋电机就重塑集团的财务情况、客户情况和业务往来情况进行明确回复。面对交易所的深度问询,大洋电机选择了终止此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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