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 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力度
据大众日报8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释放创新创造活力,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制度的若干意见》,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意见》提出,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不设绩效支出、劳务费等科目比例限制,强化项目成果产出评价;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
支持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实施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引导和鼓励企业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海外人才。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力度,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支持。
将“先转化、后奖励”改变为“先确权、后转化”。根据本单位内部规定或者与科研人员的约定,允许科研事业单位以奖励方式将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或者给予长期使用权。
山东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并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对按照有关规定以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约定的,可进行股权确认,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承认,并根据职责权限落实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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