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以购房应收款融资 公司有息负债1121亿元
阳光城8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信托”)、融博泰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融博泰”)合作,以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融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阳光城与山东信托、融博泰已多次进行相关合作。
记者注意到,阳光城此前曾多次以该方式进行融资。2018年11月,阳光城公告拟与五矿国际信托、深圳市五顺方商业保理合作,以购房应收款融资不超50亿元;此后,阳光城先后三次与山东信托、融博泰合作,累计拟融资额60亿元(不包括本次合作)。根据阳光城2018年年报,公司2018年度通过购房应收款募集资金合计66.19亿元。
据阳光城2019年半年报,公司报告期内有息负债规模1121.21亿元,其中短期有息债务规模341.61亿元,占有息负债比例较去年末下降12.34个百分点至30.47%,非银融资占比从去年末的52.57%降至31.00%。同时,公司在资产规模新增、优质土储增加、有息负债规模控中有降的前提条件下,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至83.58%,较2018年底减少0.8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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