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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春风“吹暖”新型险种 长护险创新活力将被激发

在人口老龄化和安全生产问题持续得到关注的背景下,近日,老年护理行业和安全生产行业首次迎来国家层面出台的服务标准规范。在政策春风吹来之际,业内人士认为,与之密切相关的两类新型保险产品——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下称安责险)将迎来发展空间,创新活力将被激发。

保险行业

国家卫健委、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建立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的标准。“此次标准的制定,既可作为保险公司长护险经办服务中护理需求评估的参考标准,保险公司也可在此基础上开发多样性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银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刘宏健直言。

据刘宏健介绍,长护险目前正在15个城市进行试点,另有一些非试点地区也在积极探索。截至2018年末,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试点项目约35项,覆盖人数约4647万,长护险基金规模约47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通知》的出台,为保险公司开发商业长护险产品中有关失能认定和护理服务提供、护理费用支付等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保险公司开发多样化的长护险产品。不过,他认为,该险种未来的发展仍面临两大挑战:一是长护险发展的可持续性,目前长护险的开发运营成本越来越高。二是发挥商业长护险的作用,长护险涉及养老、护理等一系列服务,应发挥商业保险在长期护理中的积极作用。

同样迎来服务标准的还有安责险。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下称《规范》),明确服务的强制性原则,规定保险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投保单位提供服务。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表示,《规范》出台的,目的是指导保险机构如何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目前重点解决保险机构在事故预防服务当中不作为、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介绍,安责险目前处于从各地区分散试点,向更大规模推进阶段的初期,八大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强制投保该险种。

“安责险具有事故预防功能,保险机构必须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责任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军表示。

但整体来看,安责险发展还比较缓慢。据王向楠分析,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企业容易低估自身风险,且习惯了事后补救,前期投保积极性不高;保险公司很多领域的防灾减损能力不足,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高;各行业、企业之间差异性较大,险企缺乏数据积累,产品设计保守,定价偏高,依赖政府补贴或者强制推行。

因此,王向楠提议,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在企业信息分享、推动企业投保、生产经营风险排查和事后灾害救助等方面给予保险公司支持,助力保险公司发挥好防灾减损功能。“根据此前的调研经验,这类新型险种,在前期探索阶段,实践经验和产品费率的空间均有限,出险的不确定性较强,前期保险业不宜过度竞争,可以考虑多家保险公司组成联合体的方式共同承保。”他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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