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土地经营权入股方案 促进乡村振兴
据江西日报9月9日消息,为进一步推动江西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效盘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乡村振兴,9月6日,江西省出台《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规定,要充分考虑地域差异、经济基础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鼓励探索形式多样、符合实际的入股方式,不搞强迫命令、盲目攀比和“一刀切”。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健全市场运行规范,实现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透明化,依法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
同时要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注册登记及退股管理机制。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并获得股份持有,合理制定土地经营权入股注册登记及退股管理办法,做到严管与放活并举、实现能进能退的科学机制。
重视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风险防控。《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防范制度。鼓励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有稳定收益。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探索“优先股”“先租后股”等多种土地经营权入股形式,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普通农民分享农业规模经营收益;探索对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进行风险提示的办法,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土地经营权入股需求的保险产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农民的“保底收益”和土地经营权回购提供保险保障,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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