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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通报险企风险底数 风险识别有效性有待加强

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今年4月至7月,银保监会组织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开展了首次保险公司欺诈风险管理能力自评估工作。此次自评估工作基本摸清了保险公司欺诈风险管理能力总体状况和风险底数。

保险行业

银保监会日前将有关情况进行了内部通报。此次参与自评估的为成立满一年的183家保险公司,多数公司能依据评分规则进行客观评价,严格检视自身不足,撰写并按时报送自评估报告。个别公司存在工作不认真的情况。多数公司针对问题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报送反欺诈责任人、反欺诈岗位设置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按照辖内保险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至少各抽查一家的原则,银保监局共对59家保险公司自评估结果进行了复核,严格复核把关。共有54家公司复核得分低于自评估得分,复核平均得分较自评估得分低7.4分。

从评估结果看,全行业已具备一定的欺诈风险管理能力,欺诈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架构基本健全,但欺诈风险的内控制度执行力、风险识别有效性、信息系统建设和宣传教育力度等仍有待加强。

对此,银保监会要求,下一步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行业要深刻理解保险欺诈行为的严重危害和反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推动完善“政府主导、公司为主、执法联动、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欺诈工作体系。

二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各保险公司要针对自评估工作发现的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执行到位,着重解决“两会一层”履职不到位、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功能不健全、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缺失、数据共享不足和质量不佳等问题,严格落实反欺诈主体责任。

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各银保监局应强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完善反保险欺诈中心等警保合作组织体系。依法查处、严肃问责涉及从业人员的保险欺诈案件,及时开展欺诈风险提示和案例警示教育。探索与卫生医疗等部门的外部信息交换机制等,形成反欺诈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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