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理票据业务 兴业总经理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银保监会官网10月18日发布的信息显示,日前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被辽宁银保监局处以罚款2250万元。
同时,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业务三部负责人杨某某、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总经理刘某某,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主任刘某、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票据组组长刘某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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