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险管理办法再次征意见 费率固定规定有变化
上证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备受市场关注的健康险管理办法修订有了新进展。继2017年原保监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近期,银保监会再次下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业内开征意见。
据了解,现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于2006年颁布实施,与之相比,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出现了六大重要变化。
一是扩展了健康险类别,征求意见稿将医疗意外保险新增至健康险的定义中。
二是修订了以前长期健康险费率固定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并明确注明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
三是针对备受争议的基因检测,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作为核保条件。
四是将健康管理服务成本从现行规定的12%提高至20%。征求意见稿指出,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其分摊的成本不得超过净保险费的20%。
五是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医疗保险产品,对新药品、新医疗器械和新诊疗方法在医疗服务中的应用支出进行保障。
六是鼓励保险公司采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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