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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衡机电持有股份遭司法处置 ST罗顿实控人或生变

继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后,ST罗顿又传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申请司法拍卖的消息。ST罗顿11月27日晚间公告称,因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下称“罗衡机电”)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纠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拍卖、变卖本案质押物,即被执行人罗衡机电持有的公司878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罗衡机电持有的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权变更

据了解,截至公告披露日,罗衡机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约1.0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72%;罗衡机电持有公司股份8780.24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其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7%,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

ST罗顿称,2017年6月29日,罗衡机电将持有公司8780万股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长城国瑞,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今年6月28日。截至公告日,其所质押的公司87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尚未被冻结。

2019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罗衡机电出具的《通知》,获悉其收到了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执行案件告知书》。

《执行裁定书》显示,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罗衡机电、德稻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德稻投资”)、李维均未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相关法规,裁定如下:除了冻结、拍卖、变卖罗衡机电持有的ST罗顿8780万股股票外,还冻结、划拨罗衡机电、德稻投资、李维所有的款项人民币7.36亿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前述被执行人相应的等值财产。

《执行通知书》责令罗衡机电、德稻投资、李维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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