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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回应年假补偿 这五种情形不能申请

一般公司都会有年假的,但是年假有经济补偿吗?最近关于没有休年假能要经济补偿吗引发众人争议,而人社部举例回应年假补偿。对于未休年假一事,相信很多人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及时休,最终白白错过了带薪休年假,所以想知道到底可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人社部回应年假补偿引关注

人社部举例,小陈因为和公司没能就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解除了合同,公司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可是公司并没有支付小陈的带薪年休假,但是公司认为小陈因为之前休了两个月的病假,所以不同意支付休假补偿,之后经过仲裁审理,由于在公司工作十年,病假没有达到3个月以上,公司必须支付小陈的年假工资报酬。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五种情形不能申请:一是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二是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并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是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是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五是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可是小陈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离职时应当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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