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评价结果 9家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官方网站昨日发布消息,公布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证协联合开展“2019年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市场化评价”的情况和此次评价的结果。
据介绍,此次评价依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市场评价规则》等自律管理规则进行。评价对象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9家信用评级机构,包括: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资信)、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评级)、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世纪)、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远东资信)、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国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证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鹏元)。
评价结果显示,整体看,9家信用评级机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各机构在不同评价指标上的差异较大。例如,在机构素质及业务情况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的合规人员配备较充足,评级技术文件披露较完备,但评级分析师等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有所提升。同时,评级结果检验情况整体较弱,大幅调整发行人级别、利差检验不显著、违约率倒挂等情形突出;投资人对信用级别合理性、风险揭示性、跟踪评级及时性等方面的评价普遍偏低;各评级机构评级结果的市场认可度不高。
银行间市场各机构的评价结果排名(第一到第五名)为:中诚信国际、上海新世纪、联合资信、大公资信、东方金诚。交易所市场评价结果排名(第一到第七名)为:中证鹏元、上海新世纪、中诚信证评、联合评级、大公资信、东方金诚、远东资信。
根据中证协发布的信息,此次联合市场化评价的考察重点,是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和投资者服务水平,交易商协会和中证协共组织240家市场成员代表及95名市场专家,对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素质、评级结果质量、评级报告质量、评级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评价。信用评级机构存在被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受评企业级别上调率、违约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情形的,根据规则进行了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