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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化营商环境建设 探索实施突破性改革举措

上海市政府官网19日发布《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上海将用2至3年时间,进一步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把上海打造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开放型经济中心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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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方案》从全面打响“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品牌、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加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制度供给、落实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36条实施举措。

其中,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作为《方案》的重头戏,包括了16条举措,具体包括:全面推进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窗发放”;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继续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实施获得用气“310”服务;以推进统一担保体系建设为抓手,提高信贷便利度;继续巩固和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进一步推进纳税便利降低企业负担;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降费提速改革;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等。

根据《方案》,上海开办企业将实现2个环节2至3天完成,申请人通过“一窗通”平台“一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开办企业事项。在建筑许可方面,上海针对1万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实施线上线下“一站式中心”改革,实现一站式办理,实现5个环节24天完成全过程审批服务。

为提高信贷便利度度,上海将继续完善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探索扩大动产抵押类型。持续推进银行机构“百行进万企”活动,建立银企融资对接机制。促进“银”“担”全面合作,推进逐步扩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至100亿元,并进一步扩大规模。

为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方案》提出,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上海市证券、基金、期货业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的功能,探索并实践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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