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业绩修正公告 民德电子被要求及时整改
因公司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深交所5月19日向民德电子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指出,2月27日,民德电子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5083.94万元;4月24日,民德电子披露《关于2019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快报差异说明暨董事会致歉的公告》,将净利润数据修正为3616.59万元。同日披露《2019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净利润为3616.59万元。民德电子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深交所表示,民德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的相关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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