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天茂集团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5月26日晚间,天茂集团公告称,公司于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以及支付现金的形式吸收合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华人寿)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天茂集团表示,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并审慎研究论证。根据公司定期发布的重组进展公告,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拟对标的资产加期审计至2019年12月31日,重组的评估基准日变更为2019年12月31日。
天茂集团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较长,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交易对方对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公司估值等核心条款提出了新的意见,交易对方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与公司就此达成一致。经审慎讨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天茂集团称,根据公司与国华人寿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第13.2条规定,《吸收合并协议》尚未生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
天茂集团进一步表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在充分考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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