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法巴(中国)行长被罚6万元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网站发布的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两类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270万元。
自2019年1月1日起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的赖长庚,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6万元。
此外,鲍旭涛时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负责人,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4.5万元。
DavidGoyon时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6万元。
法国巴黎银行早在1860年就在上海开设了首间办事处,是最早进驻中国的外资银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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