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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进入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各行各业均受到一定冲击了,特别是旅游、餐饮等消费服务业影响尤其大。因此,部分公司会辞退一些员工来缓解运营压力的,但与此同时也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这些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辞退员工具体的补偿规定了,希望能帮到大家。目前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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