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不复存在 受益人有没有你们?
民间借贷迎来划时代巨变了!没听说吗?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规:民间借贷利率受保护的上限,锚定为一年期LPR(又是这个老婆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简单来说,就是高利贷的红线降了!只要超过当月LPR的4倍就会被认为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啦!
以前,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标准,被称为“两线三区”。借钱利率低于24%的部分,受法律保护。如果不还钱,拿着借条去法院告,一告一个准,借钱人必须秒秒钟把钱还回来。
借钱利率介于24%~36%之间的,视为自然债务。也就是拿到手的就拿着了,没拿到的法院也不管了,全靠借贷双方去协商。超过36%的,就是高利贷了!即使借款人已经付过利息,出借人也得把超出的部分吐回来。
现在新规一出,大大降低了这个利率——以后不会有什么“两线三区”,全都给我看着4倍LPR定线。按昨天公布的一年期LPR3.85%算的话,4倍就是15.4%。也就是说,未来超过15.4%的就算高利贷啦。
如果未来LPR继续降,那这借贷利率还得跟着往下调啊!这么一听,确实是降了不少啊!以后还不是想借钱就借钱了?
但是,金融市场的正规机构炸锅了——什么京东白条啊、花呗啊、微粒贷啊、信用卡啊,都是超过了15.4%的。话说回来,这次的调整是针对民间借贷的,这些持牌上岗的正规机构操什么心啊!
当然要操心了,你见过正规借贷机构利率比高利贷还高吗?而且,以往正规机构在贷款上发生的纠纷也会参照民间借贷利率的,所以以后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利率也会越来越低。
有的小伙伴说,LPR每月都变,那我按哪个标准去定利率啊?哪有那么麻烦,只要按提供借款时的LPR为准就好啦。
举个例子:Miss宁7月10日向姑妈借了10万块,但是7月31日才补上借条,那我的借贷利率是按照6月20日的4倍一年期LPR核算的,而不是7月20日。所以,打款和制定欠条(合同)最好不要分在20日前后。
又有小伙伴说了,那我可以在给合同之前多收点其他费用啊,手续费啊、管理费啊......
又当自己是天才!你能想到的,监管机构也都想到了!除了约定利率以外,其他费用也会一并考量的!就算是民间逾期利率也是不能超过这根儿15.4%的红线的。非常非常严格的呀!
要是你在这次新规实施后,发现之前的借款利率超过4倍一年期LPR,放心大胆去法院起诉,一告一个准儿。
这最高司法保护上限一出,估计好多人要哭晕在厕所了。本来资金供需就紧张的小微企业老板借钱就难,因为他们可能没有那么多的资产抵押在银行,所以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民间借贷。
而降低了借贷利率后,利润被摊薄了,一些科技实力较弱、资金成本较高的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企业就会面临利润压缩甚至亏损,长久以往,就会难以经营。
借贷机构没有了,小微企业借钱也难了,于是——厕所里就看到小微企业老板和借贷公司老板抱头痛哭了。
而能够继续经营下去的,可能也会降低借贷的额度——比如信用卡,以前借的多一些还能盼着你逾期,多少点利息。但是新规以后,再借你很多的话,也不能超过红线,要是再赶上不能及时回款,厕所里也会看到少数金融机构的身影。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下钱庄、影子银行没准儿就迎来了活跃期,那么信贷违法性就会加剧了。真的是个双刃剑。
但是,改革终究会适应社会发展的:
降低这根红线就是为了引导整体市场利率下行,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这是当前恢复经济的重要举措,而且规范的民间借贷也是当下经济社会的客观需求。
好多民间借贷用金融创新的名头规避监管,甚至参与网络借贷、资管计划、场外配资、资产证券化等等增加了纠纷的复杂性,如果不管制,未来“杂草丛生”,就更难管了呢~
未来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我国的征信体系也会不断完善,到那时社会的融资成本也必然会逐步下降,那么民间借贷利率也会随着国家普惠金融的拓展而逐步趋于稳定。
到时候,我们的金融借贷市场就将是另一番新面貌了。
新规总是要有一段时间去适应社会发展的,未来一定会越来越好哒!短期带来的波动和影响只是因为损害了小部分人的利益,不要被哪些歪理论迷了心智哦!
别忘了每天给你们更新的固收产品,稳稳的幸福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