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主要体现在这六方面
在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里,判定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的主要依据,还是要根据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决定的。那么,目前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主要区别都有哪些呢?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目前,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6大方面: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不同;2、与企业交易方面不同;3、在竞业禁止方面不同;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不同;5、在财产份额转让方面不同;6、在出资方面不同。
资料显示,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英文简称为GP。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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