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清退 未配合将依法追责
去年P2P平台爱钱进出现爆雷,37万投资者被骗230亿元,事件曝光后,该平台代言人汪涵道歉并表示会和投资者跟进此事。其实,近年来明星代言的P2P平台出现问题是不少的。据悉,目前官方规定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清退,具体情况如何?我们来瞧瞧。
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该公告指出,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自即日起,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尽快联系我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联系,将依法追责。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