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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这意味着什么

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6月1日起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想要知道答案的,跟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以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只需一张纳税申报表就可以申报多个税种,这么做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除了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之外,从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试点情况,2021年适时在全国推开。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消费税申报也进行了简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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