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超1.1亿被判无期 财产没收
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一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今天有消息称,茅台原董事长受贿超1.1亿被判无期,并且终身剥夺政治权利,而且没收全部的个人财产,袁仁国落得这样的下场,也着实令人唏嘘。
2021年9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袁仁国受贿案,判处被告人袁仁国收受贿赂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袁仁国的受贿财物及其孳息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调查发现,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国先后任贵州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的便利,帮助他人获得了茅台经销权、户籍经销,增加了茅台酒的供应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29亿余元。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仁国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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