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违反反垄断法被罚2.95亿元 代价十分惨重
今天有消息称,公牛集团违反反垄断法被罚2.95亿元,据悉,公牛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反垄断法被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与交易对方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修复向第三方转售商品的价格;(二)规定限制向第三方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构成与交易对方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鉴于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的积极配合和对垄断行为危害的深刻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到2020年受到处罚。对我国年销售额98.27亿元的3%处罚款29481万元。
公司表示,上述罚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此项处罚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利润29481万元,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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