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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侵害消费者权益

双十一很快就要到了,各大电商平台已经蓄势待发,不过今年相关部门对电商平台有了更完善的规范,双11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发送营销短信,遏制垃圾信息扰民、营造清朗通信环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

双十一

随着“双十一”推广临近,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骚扰问题,近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一些主要电商平台企业,以及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指出,近年来,“双十一”促销期间的营销垃圾邮件投诉呈集中爆发态势。电商平台相关投诉占比达90%,衍生出大量消费金融垃圾邮件投诉。尤其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更为突出,明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会议强调,遏制垃圾信息扰民、营造清朗通信环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加强自律和自我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平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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