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北上广深社保可以带回家 遵循钱随人走原则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灵活就业的人员数量持续增加,同时其劳动权益保障也受到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科协常务副主席司马红接受采访表示,建议北上广深社保可以带回家,为什么要这样做?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影响现金收入、户籍限制、缴费年限长,是群体参保意愿低的主要原因。比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群体需缴纳20%的费用,其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但在返乡时,带走的只有8%个人部分,特别是北上广深地区工作的就业者,由于无法满足户籍以及连续缴纳15年的标准,最终选择在家参保。
对此,委员司马红建议,遵循“钱随人走”原则,北上广深社保可以带回家,回家后依旧可以继续缴纳社保。这样做从而激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的积极性,确保其制度公平、多缴多得,实现灵活选择、便于携带转移接续,是未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法律政策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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