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撮合表兄妹结婚被判无效 结婚13年生育一子一女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甚至荒谬至极的事情也不少。想不到,竟然有父母撮合表兄妹结婚的事情发生。4月20日,法院审理一起案件,父母撮合表兄妹结婚被判无效。据悉,这对表兄妹结婚13年,并且生育了一子一女,因为感情破裂提出离婚。
那么,这件荒谬的事情详细内容是怎样呢?我们了解一下吧!4月20日,安康汉阴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当庭判决宣告原告赵某与被告吴某某于2009年2月12日缔结的婚姻关系无效。该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赵某之父与被告吴某某之母系同胞亲兄妹关系。
2002年5月,原告赵某与被告吴某某在双方父母撮合下同居生活,2003年、2005年陆续生育了一子一女,并于2009年2月12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又生育一子。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原告赵某于2018年农历正月二十二日与被告吴某某发生争吵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2022年4月20日,原告赵某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宣告其与被告吴某某的婚姻无效。
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表兄妹如果已经结婚的,其也属于无效婚姻。但如果表兄妹并不是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那么双方登记结婚之后,没有其他的情况,那么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是有效的。上述的表兄妹,是属于近亲,所以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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