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时合同里一定要加这句话!有人因此遭受巨额损失要注意了
你是房东,如果有人来租房子时,合同协议里一定要加以下这句话。别不当一回事,有人因此遭受巨额损失。那具体是哪一句话呢?如果你对此方面的内容也有疑惑,那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有律师建议,房东在租赁合同里一定要写上以下这些话:1、承租方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2、如果承租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的立刻收回房屋,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3、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梳理发现,有一个真实案例:上海一女子在出租屋内意外死亡,家属把房东给告了,并且索赔600000元。最终,在民警的反复降解下,女子家属才不找房东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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