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父亲借钱给朋友后去世女儿有权追回吗?法院这样判决
父亲借钱给朋友,金额达20000元,后因病去世,朋友还了7000元后不再还钱。债权人女儿多次催促无果后,将父亲朋友起诉至法院。近日,广东五华法院龙村法庭对该案作出判决。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2019年,曾某森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何某帆借款20000元,并签了《借款协议》。借款后,曾某森已偿还7000元。今年4月,何某帆生病去世,曾某森拒不还钱。
随后,何某帆女儿将曾某森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剩余的借款。最终,广东五华法院龙村法庭判决,何某如继承何某帆的债权。这就是说,曾某森需要归还剩余的借款本金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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