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来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很多家庭当中,有矛盾肯定要积极去解决的。最近,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消息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现在,法院判决来了!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女子从2岁起被寄养在姑姑家,成年后却被亲生父母告上法庭。是因为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居住,后来因为经济条件不好,父母就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多年后,张女士事业有成,于是出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她亲生父母要求应该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子,送一发生了矛盾和纠纷。
对此,张女士也明确表态,自己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矛盾越来越严重,直到父母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万赡养费。法院判决:被告从小由姑姑收养,原告未尽到父母抚养的义务,被告所需要给付的赡养费应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原告酌情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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