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养老金、医保、公积金4大变化来了事关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重要消息!10月,养老金、医保、公积金4大变化来了!事关参保人的切身利益。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化呢?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将会暂停发放,公积金提取、贷款也将改革?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具体政策。
一、养老金暂停发放
国家要求退休人员完成当年的认证后,才能继续发放养老金,直到下一次认证。衡水市滨湖新区要求,9月1日至9月30日,领取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必须完成认证工作;衢州县认证周期为8月17日至9月30日。9月30日未获认证的,10月1日起逾期认证,暂停领取养老金。
二、养老金发放时间变更
从今年10月起,地方职工养老金的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5日,包括灵活就业。这些人虽然没有稳定的工作,但现在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他们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与职工养老金一样,统一缴费也与他们息息相关。
三、医保(生育)保险费缓缴
递延医疗保险费其实包括生育保险费,因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合在一起的,所以我们这里说的其实就是这两种保险的递延缴费。其次,不是整体医保缴费可以延期3个月,而只是单位承担的部分,一般是8%,属于个人负担的2%还要继续缴费。
四、公积金提取、贷款改革
石家庄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从今年10月1日起,将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每人每年可以提取不超过15000元,相较于之前的标准,上调了3000元。实施时间到今年12月31日,部分异地打工的年轻人,可以负担租金上涨的压力,或者可以租住一些面积较大,房屋条件更好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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