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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中的投票 同意中国恢复席位的国家名单

资料显示,联合国大会成立于1945年,是由193个会员国共同组成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根据了解,中国是1971年加入联合国大会的,那么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中的投票是怎样的呢?有哪些国家是同意中国恢复席位的。

中国

在联合国大会中,每一会员国都有一个投票权,有关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和预算事项的决定及重要决定必须由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则以简单多数决定。1971年10月25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26届联大上,确立新中国在联大的合法席位的提案,以压倒多数被通过。根据了解,当时总票数是128票,其中有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投赞成票的国家分别有:

亚洲:阿富汗、不丹、巴基斯坦、缅甸、斯里兰卡、印度、伊朗、伊拉克、以色列、叙利亚、科威特、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蒙古、尼泊尔、也门人民民主共和国、阿拉伯也门共和国。

欧洲:阿尔巴尼亚、奥地利、匈牙利、荷兰、比利时、丹麦、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联(一国三票)、芬兰、挪威、瑞典、冰岛、葡萄牙、法国、英国、爱尔兰、意大利、波兰、南斯拉夫、土耳其。

非洲:埃及、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突尼斯、摩洛哥、博茨瓦纳、布隆迪、喀麦隆、埃塞尔比亚、赤道几内亚、几内亚、加纳、肯尼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利亚、刚果、卢旺达、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多哥、乌干达、坦桑尼亚、赞比亚。

中北美加勒比地区:加拿大、古巴、墨西哥。

南美洲:智利、厄瓜多尔、圭亚那、秘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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