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一月仅上9天班反欠公司三百多
网传上海一女生因做手术请病假,病假期间仍坚持上了9天班,月底结算工资反欠公司三百多。
据了解,冯女士10月底开始住院手术,医生给出一个月的病假单,自己是在11月中旬出的院,因公司较忙便让她坚持带病上班,然而上了9天后发现身体不适,想继续休完病假,公司却以上班后假条视为过期需要重新补假条为由拒绝批假,并视为旷工,扣除了自己双倍的工资。她表示自己很不理解,目前已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规定:
1、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可以不支付职工请假当天的工资。
2、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3、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4。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
5、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6、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7至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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