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隐瞒行程被判刑两年 法院称可要求再审
在之前新冠病毒严重之时,我国采取了严谨的防疫措施,保证了大部分人没有受到病毒的感染,其中很多人因为没有遵守地方上的防疫政策而获刑,在“乙类乙管”措施实施以来,对这些案件所涉及的处置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
河南省固始县一村支书胡某是涉疫案件中的一员,在2022年4月,因岳母病危他便带着妻女偷偷跨省前去探望,在回村后因为怕一家人被隔离他选择隐瞒了行程并继续出行,在他核酸检测出阳性后带来了巨大影响,当地不得不实行静默防疫情措施,他也被固始县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在新冠疫情措施调整后规定,自1月8日起,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涉案人员,而正在案件审理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应及时解除羁押。对此,固始县法院称,胡某正在服刑期,显然不符合解除羁押的条件。在防疫政策调整后,考虑到适用的法律发生了变化,可以对已生效案件开展复查工作和执行程序,胡某可以申请再审。
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想到去见了岳母最后一面,结果却被判了刑。在大趋势之下,任何人都应服从地方上的防疫防控措施,任何对百姓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都应当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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