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将瘫痪父亲活活饿死被判死刑 事件后续公布!
日前,黑龙江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李某某、郑某某、修某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15年。那么,事件原委是怎么样的?对此我们来了解一下!
据悉,被告人李某某系被害人儿子,被告人郑某某系被害人前妻,被告人修某系郑某某丈夫。被害人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其亲属将其送至三被告人共同居住的家中,交由三人照顾。三人不愿供养被害人,将其安置在同村废弃房屋内,多日不提供食物欲让其死亡,后又怕被村民发现,三人合意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废弃采石场内的砬子坑中,未给被害人留下任何食物和水。修某又多次返回砬子坑中查看,直至确认被害人死亡。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本案中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仅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也同时触犯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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