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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12月1日起执行

11月18日,北京住建委携手财政局、税务局发布通告,12月1日起,取消住房分类为普通与非普通,并增强住房交易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激活市场交易活力。

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通知宣布,北京市已取消普通与非普通住房分类。此后,个人出售持有至少2年的住房无需缴纳增值税;若出售持有不足2年的住房,则需全额缴纳5%的增值税,以响应新政策。

北京遵循国家契税优惠:首套房面积≤140㎡,契税1%;140㎡,契税1.5%。二套房面积≤140㎡,契税1%;140㎡,契税2%。政策全国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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