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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空难集体索赔案立案时隔三年后今日首次开庭

关于2004年包头空难事故遇难者家属提起的集体索赔案至今距过去2009年法院立案已时隔3年。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包头空难集体索赔案,其庭审主要围绕双方证据进行质证,遇难者家属并未到庭。

包头空难集体索赔案

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东方航空公司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出现侧滑,随后坠落到包头市南海公园的湖中发生爆炸起火。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以及地面两人共55人在事故中丧生。

上午9时,记者在二中院外看到了郝俊波,“今天是质证,没有通知家属。”郝俊波说。

郝俊波表示,2009年立案以来的3年间,先后进行了20多次庭前谈话和证据交换,“今天质证就意味着该案进入到审理阶段,就是审理过程中最核心的部分。”

遇难者家属除要求巨额赔偿外,还要求4被告公布包头空难的原因及经过等详细调查报告;在全国性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上向家属道歉;在事故发生地为死难者建立一座永久性纪念碑等。“受害人家属一直都没有得到正式的事故鉴定报告,只是从媒体报道中才知道该案被定性为特大责任事故,有1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郝俊波说。

据了解,2009年立案的时候,索赔金额总数为1.23亿元。时隔3年,相关律师费等都有所增加,因此赔偿总数变更为1.32亿元,人均413.6万元。

郝俊波介绍,事发将近8年,个别遇难者家属已经去世。“我们曾与部分被告协商,他们愿意赔偿1175万美元,但最后遇阻。希望通过这个案件的胜诉判决,为今后国内空难事件大幅提高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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