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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区政府强拆民宅:不同意?上法院告啊!

长沙市区政府说:爱要不要!不同意?上法院告啊!看你们会不会赢!长沙市区政府强拆民宅后发出呛声。一名老奶奶无奈的问:长沙市区政府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了吗?长沙市区政府信不过,法院也信不过了,这就象我养大了十头猪,他们说要征收,就给我一头猪崽,不答应就要强抢。这是什么道理?

这是一名长沙市公民的真情流露:

从2010年7月开始,家里面临拆迁,母亲怕被强拆,除了去菜市场买买菜,其它时间日夜都守在家里。但没有想到的是,家里还是被强拆了。

因为区政府定的补偿标准完全不合理,母亲向拆迁办提出选择原址回迁,拆迁办拒绝了母亲的这一合法要求,从此不再上门。我安慰母亲,现在是法制社会,不要怕。而且按照新的拆迁条例,只有法院审判后才能强拆,区政府不会胡来的。

可万万没有想到,三,四百人忽然涌到我家门前,拿着法院判决的强拆令将母亲的房子给强拆了。母亲找到法院,才知道,区政府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据,说母亲地址不详,下落不明。法院根据此证据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公示,勒令母亲看到该公示后在6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则依法判决。于是,在母亲毫不知晓的情况下,缺席出庭的母亲被法院依法判决强拆。

母亲质疑法院,法院说证据又不是我们提供的,区政府提交的证据你找区政府去。母亲找到区政府,区政府回答母亲:又不是我们判的强拆,法院判的你找法院去。于是,74岁的母亲象个皮球一样在区法院和区政府之间被踢过来又踢过去,没有任何人对此负责。

请问长沙市岳麓区政府和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你们这不是沆瀣一气是什么?这就是你们口中宣称的为人民服务?这就是你们所说的依法审判?再请问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法庭上是讲证据的地方,即使区政府提交了该份证据,难道你们就一点不核实?不质证?说我母亲地址不详,那你们判决强拆的地址怎么那么详细呢?

法院是普通老百姓最后讲理的地方,难道,你们已经沦落成区政府和开发商的帮凶了吗?如此裸奔,你们让老百姓还怎么活?

长沙市区政府

家门前围栏上的标语:征收决心不动摇征收标准不改变好个不动摇,好个不改变。

前面那处房子被强拆后,区政府又扑向我们家后面的这套房子。后面这所房子,4层民宅,独立产权,带门面房、地下室,共540多平米,区政府却只给补偿70万零3596元,仅够在马路对面购买58平米的住宅,或者购买7平米的商铺。区政府说:爱要不要!不同意?上法院告啊!看你们会不会赢!

我们明白了,原来,法院是您自己开的,怪不得您如此有恃无恐,不择手段的强取豪夺。怪不得我们家540多平米,您只肯施舍70万,否则就强拆。怪不得长沙市那么多拆迁户上法院告政府违法拆迁和强拆,没有一个拆迁户是胜诉的,全是政府赢。怪不得,了不得。

尊敬的长沙市政府,一座城市的GTP,不能靠掠夺无数老百姓的私产来增长吧?一座城市的荣光背后,不能是无数老百姓紧握的拳头和愤怒的目光吧?难道你们认为,任何时候任何目光都没有任何力量?

尊敬的长沙市政府,您要拆老百姓的房子,面对您有权启动的国家机器的铁蹄,老百姓真的就只能用血肉之躯来阻挡吗?我们家只是按照宪法规定,选择回迁。可你们却说:市政府规定,任何人不许回迁,只能选择货币补偿,就70万,否则就强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你们完全漠视,请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还是您长沙市政府私自制定的规定大呢?

尊敬的长沙市政府,再请问您,您要来拆我们的房子,用来开发盈利,我们挡不住,但是为什么你来买我的东西,条件得由你来定,价格也由你来定呢?老百姓但凡不同意,您就要强拆呢?这是谁赋予您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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